五八〇

[2011-01-22 PM14:25] 2Y4M.
「妳不要救得太積極。」
某次回診,板鼻的健身教練這麼告誡我。對於一位相對積極回診的飼主,我大概懂得對方的善意。在檢查或治療上,我們總想做滿那些可行的,不想留下遺憾,事後再去猜想當初如果做了那個,事情是否會有所不同。
然而,當生命走到最終,我們得知接下來不再有痊癒、不可能恢復,甚至連維持都很困難,只有每況愈下時,救得太積極,有時,我們想救的或許是自己的罪惡感——不想被別人認為我們做得不夠,不想被小朋友認為牠被放棄。
如果已經在能力範圍內做了相關檢查與治療,基於客觀的醫療判斷,被救回來的對象只是拖長他的痛苦,最後仍將離開。那麼,假設我自己是那個對象,我會希望一開始就讓我好好離開;它不會成為任何人的罪惡,而是另一種形式的慈悲。
在動物醫療上,救或不救,抑或者要救到什麼程度,跟飼主本身的生死觀大概也脫不了關係吧。
最後那天,板鼻半夜送急診時,醫生請我簽急救同意書。我很早以前就下了不急救的決定,但那天一拿起筆,眼淚仍撲簌簌地流下,連字也看不清了。我請醫生給我一點時間,不是我要改變決定,而是我得先整理心情,才能簽字。
昨天跟G談到心肺復甦術。醫院衛教時會教飼主如何施作,讓飼主遇到緊急情況時可以救回小朋友。不過,以板鼻當年的病情,我要是遇到那種狀況,多半也不會對牠施作。想到為了救回一口氣,可能會壓斷牠脆弱不堪的肋骨。在那許多病痛折磨中,又多加一個斷骨痛,我有辦法再注視牠的眼睛?傾聽牠的哭泣嗎?
也許,最痛苦的不是失去對方,而是看著對方痛苦,卻無力解脫。
My friend,我想說的是,妳做得夠好了。